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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4, 2024 3:58:12 GMT
幸运的是,财政部于 年 月 日发布了第 . . . 号一般解释,改变了对此问题的立场。即明确,购买后不属于供给标的、不构成最终消费标的、由继承企业所有者直接用于继续进行应税活动的货物,不予征税。需缴纳增值税。否则,纳税人将对同一商品承担两次税收经济负担,这是不合理的。 财政部的一般解释涉及第 条的规定。 节 增值税法第 点第 点。 您何时需要为实物库存缴纳增值税? 在下列情况下,继承人有义务继承企业停止开展应缴纳增值税的活动并向税务机关负责人报告其业务活动终止,则在特定时刻包含在实物库存中的资产将缴纳增值税第 条。 如果继承管理或指定继承管理人的权利到期并且业务活动不再继续第 条第 款,则还必须准备清算库存,并且应缴 国家邮箱列表 纳的增值税例如销售增值税必须得到报酬。 与他人分享 向上 上一篇文章 如何完成 - 申请 - 有关缴费期和非缴费期的信息 下一篇 全国企业家代表团 添加评论 我们鼓励您对我们的文章发表评论。表达您的意见并与其他读者进行讨论。我们通过电子邮件、聊天或电话回答 . 用户的个人问题与税务和会计相关 -请联系我们。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需的地方已做标记* 评论 * 姓名 * 电子邮件 * 您的个人数据的管理员是位于弗罗茨瓦夫的 。通过在博客上添加评论,您向我们提供您的数据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评论内容。系统还会记录您添加评论所使用的 地址。数据保存在 数据库中。您的数据将根据您添加评论后的同意进行处理。处理数据的目的是在博客上发表评论,以及辩护或提出索赔。 数据库中的数据在博客运行期间存储。您可以在 . 网站的隐私政策页面上了解有关 数据处理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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